首页 > 风险管理 >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之“违规停车”

时间:2015-05-04 来源: 新航保险经纪
 

新航保险经纪为您讲述客运典型事故。这些悲剧的发生往往不是单方面造成的,都有其必然性,也时刻提醒我们——安全要从日常的点滴抓起。

一、案情

201174340分,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

二、教训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具有全封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等特点,其中,车速高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高速公路同其他道路的根本区别。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容易让后方车辆来不及避让,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才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且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事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必要时迅速报警。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鄂AE3892号大客车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未办理旅游包车线路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客源由广州发往天门,违法从事长途客运,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道(约0.5米)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大客车挂靠的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出车情况、驾驶人状态等重要信息均不掌握,原驾驶人因病请假后,车主雇佣临时驾驶人梁伟,从事至广州的非法营运,对此公司根本不知情,完全属于失控状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措施更是无从谈起。

三、启示:安全管理应从点滴抓起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下客。间接原因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主要表现为旅游包车路线未审批,属于违法营运;挂靠的客运公司的管理存在缺陷,不能及时掌握被挂靠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及车辆信息;这些都是发生事故的严重隐患。

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概率,风险也需要闭环管理,新航保险经纪设计的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将为您事后保驾护航。辽宁地区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方案保障的是客运途中旅客人身安全的责任风险,统保方案通过特别约定将途中扩展为旅客上下车过程中和经得承运人同意的车辆临时停放过程中。根据此约定,上述客车违法停车下客行为的旅客人身伤亡可以通过保险赔偿。而赔偿的主体也不仅是车主,挂靠公司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新航保险经纪提醒道路客运企业,针对道路旅客运输的特点,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指导,做好事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客运企业应对名下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企业承担责任,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力度,做好日常的管理培训等重点工作内容,就可以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