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需要赔偿哪些内容?2016年辽宁省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下面小编为大家解读最新赔偿标准。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印发了《辽宁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5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类型 |
2015年 |
2016年 |
同比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9082元 |
31126元 |
7%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1191元 |
12057元 |
8%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20520元 |
21557元 |
5%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7801元 |
8873元 |
14% |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49110元 |
53458元 |
9% |
丧葬费 |
24555元 |
26729元 |
9% |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对于赔偿年限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A.60周岁及以下,按20年计算;
B.61—75周岁,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C.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赔偿年限。赔偿年限的计算方式同上。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以上赔偿项目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赔偿,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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