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阳县兰唐线高庄子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现场勘查一辆公交车与同向行驶的轿车相撞,后又撞击到路边树木,好在事故发生时轿车及公交车驾驶人都系好了安全带,所以二人均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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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原来轿车驾驶人下班后接父亲回家,当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看到父亲在对面马路边等待,于是便准备掉头结果被同向行驶直行的公交车追撞。在该起事故中公交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未保持安全车距,轿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掉头时未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因此,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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