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公安机关推出20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其中,涉及交管业务包括:
推行交通管理柔性执法
改进货车执法方式。对现场查处的“货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货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货车车门车厢未关好行车”、“挂车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而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5项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予以教育后放行。同时,解除对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进城限制,24小时允许通行。
优化违法停车执法方式。对除“在城市快速路或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压占人行横道和网状线违法停车”、“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和拥堵”、“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5种特殊情形外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先行教育纠正,车主或驾驶人10分钟以内按要求驶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处罚。
拓展“交管12123”服务范围
在“交管12123”APP上开通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货运、校车、危化品运输、预约出租客运等5类车辆网上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功能,提高办事效率,节省办事时间。在“交管12123”语音服务平台增加投诉建议语音业务,并定期调度投诉事项办理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质效。
为企业提供交管定制服务
对企业一次性购买5台以上机动车并提出注册申请的,交警部门派员登门帮助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单位、企业的大中型通勤客车、专用校车,可借用城市公交专用道通行。每月通过企业微信群对全省从事客运、危化品运输的企业提供交通出行安全提示指导服务。
全面保障重点工程建设
针对沈山高速改扩建等省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交管部门主动靠前对接相关单位,制定细化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对重点工程建设周边道路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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