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正面案例
2021年9月4日,辽宁抚顺
在抚顺东洲区浑河南路中国石化加油站附近,发生了一起正三轮摩托车和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李某峰无驾驶证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子由东向西行驶,在经过加油站路口变道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与后方由东向西直行的夏某研驾驶的辽D82***大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夏某研由于正确系了安全带,所以安然无恙。
案例二:正面案例
2021年8月27日,辽宁鞍山
刘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鞍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对庄石路口附近时,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12人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大型普通客车内的12名司乘人员均按规定系了安全带,被牢牢固定在座椅上,仅受轻微伤,并未造成严重伤害。
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有多大呢?下面的案例告诉你
案例一:反面案例
2021年08月11日,辽宁沈阳
肖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沈阳市浑南区马宋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碧桂园大街路口通过路口时,与孙某某驾驶大型客车相撞,两车相撞后又与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此事故造成三车损坏、路口护栏损坏及大型客车乘车人谢某、刘某某受伤。
经调查,乘车人谢某与乘车人刘某某在事故发生时均未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案例二:反面案例
2021年03月20日,辽宁丹东
乔某某驾驶辽F牌照小型轿车载乘李某某行驶至丹东市振安区G201国道1355公里+400米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顾某某驾驶辽F牌照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大型普通客车车内的多名乘客受伤,车辆损坏,乘车人李某某因未系安全带导致死亡。
系好安全带可能三秒,不系安全带可能失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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