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正面案例)
2021年10月10日,辽宁鞍山
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载乘刘某,沿鞍山市南三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通海大道路口时,与沿通海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魏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侧面刮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小客车驾驶员魏某因正确使用安全带并未受伤。
案例二(正面案例)
2021年06月18日,辽宁丹东
孙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滨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路浪头海事处门前路口,左转弯时与金某某驾驶的沿滨江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孙某某正确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伤害。
案例三(正面案例)
2021年10月3日,辽宁抚顺
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击到高速公路护栏,车内有3名乘客受伤。经了解得知,车内共有6名乘客,其中3人受伤,但由于6名驾乘人员都正确系好了安全带,所以受伤人员均仅受外伤。
不系“安全带”造成的危害
案例一(反面案例)
2021年4月10日,辽宁大连
宋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旅顺郭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郭水路与无名路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郭水路由西向东行驶的侯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侯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失控后又与郭水路南侧信号灯杆发生碰撞。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侯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二(反面案例)
2021年10月10日,辽宁盘锦
杨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大洼县霍田公路紫江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面包车驾驶人王某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造成其受伤严重导致死亡。
案例三(反面案例)
2021年2月20日,辽宁丹东
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丹交线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丹交线47公里加400米东港市龙王庙镇卧虎村于屯组路段弯道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至道路南侧树木。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周某因未系安全带,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都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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